项目基本情况
| 编号 | 探采 | 矿种 | 截止时间 | 交易状态 | 起始价(元) | 成交价(元) | 所在地 |
|---|---|---|---|---|---|---|---|
| G2600338 | 采 | 建筑用石料 | 2026-03-30 | 报名中 | 7288.00万 | 甘肃 |
详细内容
该矿区位于 甘肃省榆中县,矿种:建筑用花岗岩,开采标高(米):1970-1795,区块面积(平方千米):0.3501,资源量(万立方米): 2676.87,起始价(万元):7288,拟出让年限(年):12,拟出让规模(万立方米/年):200,竞买保证金(万元): 800,加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区块名称: 甘肃省榆中县xx建筑用石料矿
地理位置: xxxxxx
矿种: 建筑用花岗岩
开采标高(米): 1970-1795
区块面积(平方千米): 0.3501
资源量(万立方米): 2676.87
起始价(万元):7288
拟出让年限(年): 12
拟出让规模(万立方米/年): 200
竞买保证金(万元): 800
加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等采矿权信息以最终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为准确定,竞拍成功后缴纳出让收益。
二、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2、独立法人。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因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竞买人须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的经济实力与技术能力,能够对矿区及历史遗留开采造成的破坏区域进行治理修复,并按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作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
7、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意向的竞买人必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xxxxx
三、竞买申请及资格确认
1、xxxx,并向xx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需有授权书原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竞买人能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环境修复治理等法定义务的书面承诺;
(4)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xxxx审核符合公告要求的竞买人,并经书面确认获得竞买资格后,竞买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6: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网上挂牌报价期限
2026年3月31日10时至2026年4月14日10时(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xxxxxx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采矿权,竞买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2、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高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或等于底价的,不成交。
3、采矿权公开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签订《采矿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与xxxx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责任书》。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的,本次公开出让结果无效。
4、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到xxxxxx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5、本公告未载明事项,以出让文件为准。公告内容如有变更或补充,将在xxxx发布公告或通知,并告知竞买人。
6、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xxxxxx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纳账户
(一) 联系方式
xxxxxx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竞买人自行选择以下任一账户均可)
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