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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一通三防专项安全技术实施措施

发布时间: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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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矿井安全管理,本措施从通风安全、瓦斯管控、局扇规范使用等方面明确通风管理要求,同时制定防火、防尘、防静电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机电防爆、降尘设施及入井管理等要求,全面保障井下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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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矿井一通三防专项加强通风安全管理

  1、通风设施的管理:通风安全管理包括通风系统的完善,即一矿井(采区)必须至少有两个安全出口(通至地面),回采工作面实行壁式负压通风,杜绝巷道式采煤。应加强风门、风桥的管理,不得漏风,采掘工面要有足够的风量,并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风量计算及瓦斯检查:

  (1)、风量计算:

  按瓦斯涌出量计算:Q=100qCH4K。

  高瓦斯矿井按Q=0.00926.qCH4相对量T.K

  按人员计算:Q=4NK。

  按一次使用炸药量计算:Q=25AK。

  (2)、瓦斯检查:配备专职瓦检员,认真检查各作业碛头的瓦斯浓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各项规定。

  (3)加强局扇管理:局扇应安装在进风流巷道中,离回风口距离不得少于10M,供给该处风量不得少于风机的吸入风量,局扇必须专人管理,不得吸入循环风流,局扇应加高垫底,局扇附近应检查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气体浓度并挂牌管理。

  (4)、严禁一条龙串联通风,低沼气矿井可以进行一次串联通风,但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井与井之间,矿与矿之间不得相互挖 通,每一矿井必须实行独立通风系统,主扇停止运转时应停止进下一切工作。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

  二、矿井一通三防专项加强防火、防尘、防静电的措施

  1、杜绝明火明电照明、放炮,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干打眼。

  2、井下不准放明炮、糊炮。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加强电器失爆管理,完善三大保护和地面防雷设施。

  4、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不准穿化纤衣服和带烟火入井。

  5、必须使用抗静电阻燃的风筒和电缆。

  6、井下装煤点,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装洒水装置,完善洒水降尘系统。坚持带个人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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